****年交通建设****专项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次)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交通建设****专项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落实最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省****市****区东水路**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号闽古屋*号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交通建设****专项服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 |
****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东水路**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福马路**号闽古屋*号楼*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附件: |
附件* |
|
更正内容
本更正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招标文件“第*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中“加分项(**×**)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 |
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定幅度的加分。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同*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含**%)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在**%-**%(含**%) 之间的,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以上的,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节能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 *、若同*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次。 *、根据闽财购〔****〕**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划线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
删除。
*、将招标文件“第*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包*中“加分项(**×**)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 |
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优惠政策: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参与优惠评审。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的将给予相应评标项总分值*定幅度的加分。 具体优惠幅度如下:(*)同*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 **%(含**%)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在**%-**%(含**%) 之间的,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 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同*采购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以上的, 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的加分。*、节能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产品。 *、若同*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次。 *、根据闽财购〔****〕**号文规定,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划线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 |
删除。
*、在招标文件“第*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评标方法和标准”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中增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 |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号)文件,本采购包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的价格扣除。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③若同*采购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件的,则不给予价格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报价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④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属于清单内产品的完整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在品目清单目录页(划线标注出其所在清单的位置),以及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价格扣除。 |
其余内容不变。